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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部门加强网约车从业人员权益保障 严查“大数据杀熟”

时间:2021-12-02 09:17:1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个别网约车平台抽成高,招募或诱导未取得许可证的驾驶员开展非法营运,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备受社会关注。近日,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提出网约车平台要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在移动客户端和媒体上公开发布。《意见》指出,完善平台和从业人员利益分配机制。各地相关部门要督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企业向驾驶员和乘客等相关方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应同时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并显示乘客支付总金额减去驾驶员劳动报酬后与乘客支付总金额的比例(俗称抽成),保障驾驶员知情权和监督权。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加强与经营服务所在地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沟通协商,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在移动客户端和媒体上公开发布。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在确定和调整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等经营策略前,公开征求从业人员代表及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意见,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在促进网约车平台企业合规发展方面,《意见》指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严格遵守法规规定,不得接入未获得网约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在驾驶员和车辆新注册时,应要求提供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许可证件,对无法提供的不予注册,并提醒依法依规办理相应许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精准执法。

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方面,《意见》提出,加强对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强化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行监测,及时预警垄断风险,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防范资本在交通运输新业态领域无序扩张,依法严厉查处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诱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自觉开展公平竞争,鼓励企业主动向社会作出公平竞争信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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