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负债428亿净利连降 去年控股股东现2死事故
9月30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首发申请将上会。晶科能源拟募集资金60亿元,其中40亿元用于“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5亿元用于“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晶科能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晶科能源净利连降。2020年晶科能源增收不增利,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24.57%,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9.58%。今年上半年,晶科能源营收净利均下降,其中营业收入同比下降0.78%,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9.50%,扣非归母净利同比降56.59%。
2018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晶科能源营业收入分别为245.09亿元、294.90亿元、336.60亿元、157.26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40.91亿元、293.77亿元、305.70亿元、156.9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74亿元、13.81亿元、10.42亿元、5.6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43亿元、11.32亿元、9.11亿元、2.0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49亿元、24. 64亿元、25.08亿元、3.84亿元。
光伏组件系晶科能源的主要营收产品,该产品收入占公司各期收入的比例在90%以上。晶科能源光伏组件按类型可分为单晶组件和多晶组件。无论是单晶组件和多晶组件,销售均价均已连降2年半。
2018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晶科能源单晶组件销售均价分别为2.28元/W、2.08元/W、1.74元/W、1.67元/W,多晶组件销售均价分别为2.05元/W、1.72元/W、1.40元/W、1.21元/W。
2019年、2020年、2021年上半年,晶科能源单晶组件均价分别下降8.77%、16.35%、4.02%,多晶组件均价分别下降16.10%、18.60%、13.57%。2021年上半年相比2018年,晶科能源单晶组件均价下降26.75%,多晶组件均价下降了40.98%。
晶科能源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但公司存货高企。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晶科能源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8.63亿元、53.51亿元、83.63亿元、98.78亿元,整体呈增长趋势,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89%、17.01%、24.24%及28.06%。
晶科能源存货构成中,一半左右为库存商品。各期末,晶科能源库存商品分别为22.45亿元、26.01亿元、43.72亿元、50.82亿元,占比分别为46.16%、48.62%、52.27%、51.44%。
各期末,晶科能源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90.73万元、1733.07万元、1.22亿元和1.63亿元,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0.43%、0.32%、1.43%和1.62%,计提比例低于同行均值,同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平均值分别为7.27%、6.54%、6.76%、4.39%。
公司产能利用率连降2年半。2018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晶科能源组件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6.73%、93.26%、85.89%、60.45%,产销率分别为95.63%、95.82%、93.01%、99.42%。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晶科能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6.95亿元、55.65亿元、46.44亿元、36.03亿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4.51亿元、5.82亿元、4.99亿元、3.31亿元。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晶科能源资产总额分别为332.92亿元、451.41亿元、505.35亿元、558.80亿元。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9.92%、69.70%、68.28%和63.00%。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晶科能源负债总额分别为257.18亿元、360.87亿元、380.21亿元、428.33亿元。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1.99%、85.14%、77.72%及77.06%。
晶科能源存贷双高。各期末,晶科能源货币资金分别为81.06亿元、135.42亿元、160.29亿元、150.60亿元,其中银行存款分别为31.15亿元、64.98亿元、90.98亿元、71.52亿元,其他货币资金分别为49.91亿元、70.44亿元、69.31亿元、79.08亿元。
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66.54亿元、81.07亿元、72.77亿元、88.7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90亿元、8.15亿元、8.25亿元、10.17亿元,长期借款分别为1.79亿元、3.84亿元、3.96亿元、2.70亿元。此外,2018年末,公司应付债券3亿元。据此计算,各期末晶科能源有息负债分别为76.23亿元、93.06亿元、84.98亿元、101.63亿元。
据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2020年11月报道,去年10月29日上午10时38分,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经开区的晶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厂铸锭车间发生一起坍塌事故,导致2死4伤。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晶科能源招股书发现,持有晶科能源73.28%股份的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曾用名为晶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还指出,事故发生后,作为美股上市公司,晶科能源(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指晶科能源间接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控股)并未对此进行信息披露。近年来,晶科能源亦发生过车间倒塌的事故。2018年3月4日,龙卷风曾造成晶科能源子公司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的车间墙体出现倒塌,两名公司员工在去往车间的路上,被墙体砸倒,一死一伤。
晶科能源招股书显示,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系晶科能源控制的境内企业。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经济网记者未在招股书中找到该事故的披露。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因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总体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的法规和要求。
据晶科能源今年9月披露的招股书,2018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三年半时间里,公司共受到境内外行政处罚17起。
据界面新闻,晶科能源曾是光伏组件环节的绝对霸主。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在2016至2019年期间,晶科能源连续4年获得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第一名,是当之无愧的组件之王。然而2020年,晶科能源跌落至第二位,全球第一市占率的宝座被隆基股份(601012.SH)取代。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晶科能源,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光伏产品制造商拟科创板募资60亿 间接控股股东1年股价腰斩
晶科能源以“改变能源结构,承担未来责任”为发展愿景,是一家以光伏产业技术为核心、全球知名的光伏产品制造商。太阳能光伏组件是公司生产环节的终端产品,也是公司面向市场的主要产品,客户群体为全球范围内光伏电站投资商、开发商、承包商以及分布式光伏系统的经销商。公司光伏组件产品目前以单晶组件为主。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晶科能源投资持有公司58.62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28%,为晶科能源的控股股东。晶科能源的间接控股股东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晶科能源控股。晶科能源控股持有晶科能源投资100%的股权,2007年8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于2010年5月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JKS。
2020年10月21日,晶科能源控股股价创上市以来新高90.20美元,此后股价下跌,2021年9月27日, 晶科能源控股的收盘价为44.04美元,较不到1年前高点跌幅达51.18%。
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三人共同构成晶科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其中李仙德与李仙华系兄弟关系,陈康平系李仙德配偶的兄弟。截至2021年6月30日,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晶科能源控股1657.28万股、1200.57万股及605.71万股普通股,占晶科能源控股已发行股份的8.69%、6.29%及3.18%,合计持有晶科能源控股18.16%的表决权。晶科能源控股其他股东的表决权比例与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合计表决权比例有较大差距,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可实际支配的晶科能源控股股份表决权对晶科能源控股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招股书称,假设晶科能源控股存量可转债转股且存量期权全部行权,则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合计持有晶科能源控股的股权比例将进一步稀释至16.85%。若其他股东通过二级市场持续增持晶科能源控股股票,或者第三方发起收购,则晶科能源控股可能面临控制权转移的情况,进而影响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或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三人简历如下:
李仙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至2003年,任浙江快达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玉环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至2006年,任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07年至2009年,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2010年至2020年12月,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会主席;2014年9月至今,任晶科科技董事长;2020年12月至今,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任公司董事长。
陈康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至2006年,任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07年至今,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2008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晶科能源控股CEO;2014年9月至今,任晶科科技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仙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6年,任玉环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经理;2007年至今,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晶科科技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晶科能源本次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6.67亿股(不含超额配售),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晶科能源拟募集资金60亿元,其中40亿元用于“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5亿元用于“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晶科能源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四)项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保荐机构间接持股
晶科能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据晶科能源招股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享有公司0.0941%权益。
此外,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持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4.94%股份。
净利连降:扣非净利去年降20% 今年上半年降57%
2018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晶科能源营业收入分别为245.09亿元、294.90亿元、336.60亿元、157.26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40.91亿元、293.77亿元、305.70亿元、156.96亿元。
以上同期,晶科能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74亿元、13.81亿元、10.42亿元、5.6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43亿元、11.32亿元、9.11亿元、2.0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49亿元、24. 64亿元、25.08亿元、3.84亿元。
2020年晶科能源增收不增利,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24.57%,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9.58%。
今年上半年,晶科能源营收净利均下降,其中营业收入同比下降0.78%,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9.50%,扣非归母净利同比降56.59%。招股书称主要原因包括:营业毛利额的下降、汇兑损失大幅增加、扩产致使相关费用增加。
晶科能源招股书称,2021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较低,主要系2021年上半年硅料价格持续上涨,供应较为紧张,公司为保证硅料及时稳定的供应,对新特能源、东方希望、新疆大全等硅料供应商预付增多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有所上升。
2021年1-9月,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236亿元至238亿元;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5亿元至6.55亿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亿元至2.60元。
产品价格连降2年半
光伏组件系晶科能源的主要营收产品。2018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光伏组件收入占晶科能源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86%、95.91%、96.63%、90.84%。
晶科能源光伏组件按类型可分为单晶组件和多晶组件,其中单晶组件收入占光伏组件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46%、78.43%、98.35%、99.72%,多晶组件收入占比分别为54.54%、21.57%、1.65%、0.28%。
无论是单晶组件和多晶组件,销售均价均已连降2年半。2018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晶科能源单晶组件销售均价分别为2.28元/W、2.08元/W、1.74元/W、1.67元/W,多晶组件销售均价分别为2.05元/W、1.72元/W、1.40元/W、1.21元/W。
2019年、2020年、2021年上半年,晶科能源单晶组件均价分别下降8.77%、16.35%、4.02%,多晶组件均价分别下降16.10%、18.60%、13.57%。
2021年上半年相比2018年,晶科能源单晶组件均价下降26.75%,多晶组件均价下降了40.98%。
晶科能源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组件销售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一是行业补贴政策调整,下游光伏发电补贴金额持续下降,倒逼上游组价销售价格下降;二是光伏制造技术进步,光伏组件功率持续提升,导致组件每瓦成本持续下降。
上半年末存货账面价值99亿元 其中库存商品51亿元
晶科能源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但公司存货高企。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晶科能源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8.63亿元、53.51亿元、83.63亿元、98.78亿元,整体呈增长趋势,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89%、17.01%、24.24%及28.06%。
晶科能源存货构成中,一半左右为库存商品。各期末,晶科能源库存商品分别为22.45亿元、26.01亿元、43.72亿元、50.82亿元,占比分别为46.16%、48.62%、52.27%、51.44%。
各期末,晶科能源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90.73万元、1733.07万元、1.22亿元和1.63亿元,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0.43%、0.32%、1.43%和1.62%,同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平均值分别为7.27%、6.54%、6.76%、4.39%。
晶科能源招股书称,晶澳科技和亿晶光电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较高系与其自身存货的特殊性相关,剔除上述两家可比公司后,报告期各期末,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分别为1.48%、0.86%、1.48%和0.83%。剔除晶澳科技和亿晶光电后,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2021年6月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组件销售情况良好,价格未出现大幅下滑,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各期末,晶科能源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57次/年、4.61次/年、4.13次/年及2.91次/年,同行平均值分别为5.38次/年、5.72次/年、5.62次/年、5.06次/年。
晶科能源招股书表示,2018-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业务结构存在一定的差异,且公司业务发展速度较快,为匹配业务发展并考虑备货因素,公司存货余额快速增加,导致存货金额相比于生产成本较高,因此公司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2021年1-6月,受组件出货量下降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成本水平下降;受策略性转向毛利率水平较高的硅片的销售、国际物流紧张导致公司内部各公司之间组件调货运输速度放缓的影响,公司存货余额水平有所上升,综合导致存货周转率较2020年下降幅度较大。
产能利用率连降2年半
2018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晶科能源组件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6.73%、93.26%、85.89%、60.45%,产销率分别为95.63%、95.82%、93.01%、99.42%。
晶科能源招股书表示,2020年,公司组件产能利用率为85.89%,同比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受境内外“新冠”疫情影响所致。2021年1-6月,公司组件产能利用率为60.45%,主要是上游硅料等原辅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光伏组件环节利润空间被压缩,公司策略性的减少了低价组件订单的获取与执行,对于低价订单与客户进行议价、商谈延长交货时间,因此上半年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上半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6亿 计提坏账准备3.3亿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晶科能源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1.46亿元、61.47亿元、51.43亿元、39.34亿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4.51亿元、5.82亿元、4.99亿元、3.31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6.95亿元、55.65亿元、46.44亿元、36.03亿元,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16%、20.84%、15.28%和12.51%。
各期末,晶科能源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38次/年、4.44次/年、5.96次/年、6.93次/年,低于同行均值,同行平均值分别为4.97次/年、6.11次/年、7.22次/年、6.87次/年。
晶科能源招股书称,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张,应收账款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不能严格控制风险、制定合理信用政策、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建立有效的催款责任制,将会影响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若未来出现销售回款不顺利或客户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则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损失,从而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
主营业务收入8成以上来自境外 上半年汇兑收益-1.57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外地区。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晶科能源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85.57亿元、244.60亿元、273.85亿元和131.82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50%、83.50%、82.51%和85.92%。
公司境外销售通常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汇率存在短期波动的情形,对公司汇兑损益产生影响。
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外汇汇兑产生的收益为-3.42亿元和-1.57亿元,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为-1.25%和-1.19%,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03%和-1.03%。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可能对公司的境外销售业务收入及盈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今年上半年境内员工减少1402人 境外员工增加1772人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晶科能源员工人数分别为12565人、15195人、24361人、24731人,其中境内员工人数分别为8115人、9582人、19300人、17898人,境外员工人数分别为4450人、5613人、5061人、6833人。
今年上半年,晶科能源境内员工人数减少了1402人,境外员工人数增加了1772人。去年,晶科能源境内员工人数增加了9718人,境外员工人数减少了552人。
员工受教育程度来看,截至今年6月末,晶科能源员工中硕士及以上占比1.65%,大学(含大专)占比34.09%,高中(中专、中技)占比33.96%,高中以下占比30.31%。
员工专业结构分布来看,截至今年6月末,晶科能源员工中生产人员占比88.02%,管理人员占比5.71%,研发人员占比4.66%,销售人员占比1.61%。
出于对公司日常用工的补充需要,晶科能源在部分流动性大、临时性和辅助性的非关键岗位使用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员。截至2021年6月30日,晶科能源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为232人,占用工总数(含劳务派遣)的比例为0.93%;劳务外包用工人数为1,115人,占公司用工总数(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的比例为4.28%。
上半年研发费用3.2亿销售费用3.9亿
2018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晶科能源研发费用分别为6.28亿元、6.80亿元、7.06亿元和3.24亿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56%、2.30%、2.10%和2.06%,逐年下降。同行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1.58%、1.64%、1.60%、1.93%,整体呈上涨趋势。
2018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晶科能源销售费用分别为15.24亿元、21.29亿元、8.95亿元和3.93亿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6.22%、7.22%、2.66%和2.50%,同行平均值分别为4.56%、5.03%、2.61%、2.11%。
晶科能源招股书称,2019年,公司销售费用较2018年增加6.05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司的业务规模、人员规模等不断扩大所致。2020年和2021年1-6月,由于执行新收入准则,按规定销售相关运费应列入到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中,导致公司销售费用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高,境外销售的运输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相对较高。
上半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2.90%
2018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晶科能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15%、22.73%、22.71%和22.90%,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43%、23.58%、14.85%和10.56%,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整体占比较小,对公司收入和综合毛利率影响较小。
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8年增加6.58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毛利率水平较高的单晶组件收入占比提高整体拉高了主营业务毛利率。
2018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晶科能源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5.47%、19.92%、14.94%、14.34%,同行平均值分别为17.62%、19.43%、15.01%、13.07%。
晶科能源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基本一致,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为光伏行业上市公司的产业链较长,涉及上游硅料、硅棒、硅锭,中游电池片和光伏组件,下游光伏电站,毛利率均不相同。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组件、电池片和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虽然在主营业务方面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上述公司在具体业务结构、客户分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导致各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制造复杂程度和业务规模等方面存在差异,进而导致毛利率的差异。
存贷双高:上半年末货币资金151亿 有息负债102亿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晶科能源资产总额分别为332.92亿元、451.41亿元、505.35亿元、558.80亿元。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9.92%、69.70%、68.28%和63.00%,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30.08%、30.30%、31.72%和37.00%。
各期末,晶科能源货币资金分别为81.06亿元、135.42亿元、160.29亿元、150.60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82%、43.04%、46.46%和42.78%,占比较高。
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中,银行存款分别为31.15亿元、64.98亿元、90.98亿元、71.52亿元,其他货币资金分别为49.91亿元、70.44亿元、69.31亿元、79.08亿元。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保函、借款、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银行存款余额增长较快,2020年10月,公司完成31亿元股权融资,资金实力得到增强。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晶科能源负债总额分别为257.18亿元、360.87亿元、380.21亿元、428.33亿元。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1.99%、85.14%、77.72%及77.06%。
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66.54亿元、81.07亿元、72.77亿元、88.7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90亿元、8.15亿元、8.25亿元、10.17亿元,长期借款分别为1.79亿元、3.84亿元、3.96亿元、2.70亿元。此外,2018年末,公司应付债券3亿元。据此计算,各期末晶科能源有息负债分别为76.23亿元、93.06亿元、84.98亿元、101.63亿元。
3年半资产负债率为同行最高 速动比率低于同行均值
2018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晶科能源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77.25%、79.94%、75.24%、76.65%,始终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高。同行平均值分别为59.58%、59.14%、62.40%、61.57%,具体来看,天合光能分别为59.11%、65.00%、65.56%、69.69%,晶澳科技分别为76.27%、70.92%、60.21%、67.10%,亿晶光电分别为45.35%、48.34%、64.43%、54.29%,隆基股份分别为57.58%、52.29%、59.38%、55.18%。
各期末,晶科能源流动比率分别为0.98倍、1.02倍、1.17倍、1.07倍,同行均值分别为1.34倍、1.34倍、1.14倍、1.18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78倍、0.85倍、0.88倍和0.77倍,低于同行均值,同行平均值分别为1.10倍、1.12倍、0.90倍、0.92倍。
间接控股股东、实控人为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
晶科能源招股书称,公司外部债务融资信用支持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晶科能源控股等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晶科能源存在间接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控股、实控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德配偶陈霞芳为公司的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付款等业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2021年6月30日,晶科能源控股为晶科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49亿元,李仙德、陈霞芳单独或共同为晶科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92亿元,晶科能源控股、李仙德共同为晶科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85亿元。
晶科能源委托江西和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的贸易融资提供担保,晶科能源控制的境内企业浙江晶科及李仙德向江西和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反担保余额为7.40亿元。
晶科能源招股书称,上述担保实质系公司为自身借款融资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反担保已经解除。
报告期内,基于客户要求,晶科能源存在由晶科能源控股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供货合同提供业务担保的情形。
此外,报告期内,晶科能源及子公司存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境内企业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付款等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27亿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8亿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晶科能源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均已解除。
关联交易凶猛
关联交易方面,2018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晶科能源采购类关联交易(含管理人员报酬)金额分别为5.94亿元、10.65亿元、15.20亿元和5.67亿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87%、4.51%、5.31%和4.21%。
同期,公司销售类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4.39亿元、2882.85万元、560.70万元和3354.9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9%、0.10%、0.02%和0.21%。
关联方资金拆借方面,2019年及2021年,晶科能源从晶科能源投资拆入资金7次,金额分别为3000.00万美元、1000.00万美元、1500.00万美元、5000.00万美元、2000.00万美元、2500.00万美元、1500.00万美元。2021年,晶科能源还从晶科能源控股拆入资金2次,金额分别为1亿元、1000.00万美元。
2016年,晶科能源向江西中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拆出资金2笔,金额均为450.00万元。2019年,晶科能源向鄱阳县洛宏电力有限公司拆出资金2笔,金额分别为2000.00万元、6833.14万元。江西中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晶科能源子公司江西晶科科技协同创新有限公司6.25%股权。鄱阳县洛宏电力有限公司系晶科能源原子公司,2019年12月股权对外转让,转让后一年内作为关联方披露。
关联方资产与业务转让方面,2020年7月31日,晶科能源投资与晶科能源下属境外控股子公司晶科中东签署了《业务与资产转让协议》,约定晶科能源投资将其从事的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等相关的销售业务及与开展该等业务相关的标的资产及员工等资源转让和移转给晶科中东,本次交易中涉及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的最终交易价款以交割日(2020年8月31日)的账面净值为依据确定,晶科能源投资以现金补足经营性资产的缺口后本次交易转让作价1元。2020年8月31日,晶科能源投资与晶科中东签署了《交割证明函》。
关联方股权交易方面,2020年7月至8月,晶科能源投资、晶科能源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境内企业海宁盛步与晶科能源前身晶科有限、晶科能源下属境外控股子公司晶科中东或其下属子公司陆续签署各项《股权转让协议》,将晶科能源投资、海宁盛步资产转让至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此外,2020年11月,公司与晶科能源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境内企业晶科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202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将公司持有的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全部股权以1039.47万元价格转让给晶科科技。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4日办妥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关联方融资租赁方面,2019年6月,公司与李仙德担任董事的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约定以1亿元价格出售固定资产,并以1.13亿元价格租回使用,另支付手续费100.00万元。租赁期限自首期支付价款之日起36个月,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分别支付租赁费1879.80万元、3759.60万元和1879.80万元。
2019年9月,公司控制的境内企业四川晶科与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2920.00万元价格租入固定资产,租金每3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共支付16期,另公司需一次性支付租赁管理费160.00万元。2020年和2021年1-6月分别支付租赁费730.00万元和365.00万元。
关联方供应链融资交易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因货币资金流动性需求,向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供应链融资交易。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通过供应链融资交易确认利息支出分别为329.12万元、2749.64万元和263.28万元。
晶科能源还存在关联方电力供应服务、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等。
晶科能源存在比照关联方交易披露的情形。因江西展宇(代指“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实际控制人王祥云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仙德为同乡挚友,其到江西省上饶市投资建设江西展宇由李仙德介绍引入。由于江西展宇主要为发行人提供电池片加工环节配套服务,其经营投资决策较大程度上受到公司的发展和战略布局影响,基于上述情况,将其交易及余额类比关联方进行披露。
江西展宇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制造和销售,报告期公司向江西展宇采购电池片的同时,向其销售电池片的主要原材料硅片。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向江西展宇(含其子公司及相关贸易通道)采购的电池片的金额分别为24.08亿元、22.74亿元、15.20亿元和0元;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向江西展宇(含其子公司及相关贸易通道)销售硅片的金额分别为18.86亿元、11.70亿元、5.12亿元和0元。
2019年12月,江西展宇将与电池片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相关的经营性净资产注入其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展宇新能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6月江西展宇将持有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上饶市宏富光伏产业中心(有限合伙)等三名投资者,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西展宇不再从事与电池片生产相关的业务。
由于公司向江西展宇销售的硅片主要由其加工成电池片并销售给公司,为使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上述交易,在财务报表合并过程中,公司将销售硅片业务与最终加工成电池片并销售给公司的部分进行了抵销。经抵销后,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公司与江西展宇(含其子公司及相关贸易通道)实现的采购金额分别为9.53亿元、13.10亿元、10.12亿元和0元,销售金额分别为2.62亿元、3.08亿元、588.59万元和0元(均系其向公司采购的多晶硅片加工成电池片并最终销售给第三方)。
三年半17起行政处罚
据晶科能源今年9月披露的招股书,2018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三年半时间里,公司共受到境内外行政处罚17起。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共受到12次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0.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晶科能源境外控股子公司受到的主要行政处罚共5次,罚款金额共计约为386.25万马来西亚林吉特,具体情况如下:
此外,晶科南非投资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南非为晶科南非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公司2018年出售上述两家子公司。2017年9月至11月,南非税务局向晶科南非发起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晶科南非因未按应有方式备存相应记录违反南非1964年底91号关税法(Customs and Excise Act,No.91 of 1964,以下简称“关税法”)。南非税务局要求相应提高关税法项下的附加关税、南非1991年第89号增值税法(Value-added Tax Act,No.89 of 1991)项下的增值税。2017年12月11日,南非税务局正式发出一项税务追缴通知,要求晶科南非支付关税、增值税本金、滞纳金及利息等税务负债合计573,115,033.00南非兰特(折合约4,240万美元),并于通知中载明,“南非税务局拟就前述公司(晶科南非)未决的税务负债要求公司董事23及/或David James Lu和Yong Hui Shi24承担个人责任。” David James Lu 和 Yong Hui Shi 曾为晶科南非员工,David James Lu 负责晶科南非生产运营,Yong Hui Shi 负责晶科南非对外关系。
控股股东去年发生坍塌事故致2死 子公司2018年事故未披露
据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2020年11月报道,去年10月29日上午10时38分,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经开区的晶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厂铸锭车间发生一起坍塌事故,导致2死4伤。
事故发生后,上饶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救治工作。同时,立即成立处置领导小组,协调指导伤员救治和善后处置工作,并对晶科能源科技建设场地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上饶经开区还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同时成立晶科能源科技三厂“10.29”坍塌一般事故调查组,要求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及时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晶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光伏企业,已在美股上市。2020年上半年,晶科能源科技营业收入169.35亿元,净利润6亿元,同比增长262.62%。有报道称,晶科能源科技拟分拆旗下子公司江西晶科能源在科创板上市,且已完成31亿元股权融资计划。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晶科能源招股书发现,持有晶科能源73.28%股份的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曾用名为晶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还指出,事故发生后,作为美股上市公司,晶科能源(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指晶科能源控股)并未对此进行信息披露。近年来,晶科能源亦发生过车间倒塌的事故。2018年3月4日,龙卷风曾造成晶科能源子公司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的车间墙体出现倒塌,两名公司员工在去往车间的路上,被墙体砸倒,一死一伤。
晶科能源招股书显示,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系晶科能源控制的境内企业。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经济网记者未在招股书中找到该事故的披露。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因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总体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的法规和要求。
丢掉的王座
据界面新闻,晶科能源曾是光伏组件环节的绝对霸主。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在2016至2019年期间,晶科能源连续4年获得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第一名,是当之无愧的组件之王。然而2020年,晶科能源跌落至第二位,全球第一市占率的宝座被隆基股份(601012.SH)取代。
排名下滑背后,晶科能源存在更多深层次问题。
这些年在美股的日子,晶科能源已逐渐丢掉昔日霸主的底气。除了竞争力逐渐下滑,债务端无法调和的压力恐怕也是晶科能源回归A股的一个关键原因。
毛利率最能反应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一点上,和四家A股上市的组件公司相比,晶科能源位居末位。2020年公司毛利率仅为14.94%,落后行业新科组件冠军隆基股份近10个百分点,也落后较早前从美股回归A股的天合光能以及晶澳科技。
资金面的压力使得晶科能源在研发上也已经跟不上了。光伏行业技术迭代速度较快,近些年在拉晶、硅片、电池片、组件等方面涌现了大量的新技术和新工艺,这要求行业内企业准确把握技术发展方向,加大研发力度,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完善产业化能力。以电池为例,目前正是P型转N型的关键时刻,各家组件厂商都在加码研发以此突破技术壁垒,提升转化率。2020年晶科能源在营收增速14.14%的基础上,研发费用增速仅为3.83%。作为对比,隆基股份、天合光能和晶澳科技2020年研发增速分别为64.07%、23.73%和31.92%。
实控人之一妻子与供应商存在大额资金往来被问询
据中华网财经,在科创板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控制权清晰稳定、持股平台、与间接控股股东两地上市、技术先进性、关于江西中昱等共计16个问题。
问询函显示,江西中昱为发行人主要的坩埚及石墨件供应商,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分别为2,215.40万元、13,703.37万元及19,753.55万元。江西中昱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且江西中昱的实际控制人苏光都与发行人实控人陈康平(董事,总经理)的配偶梁敏为前同事,股东赵顺林与陈康平是朋友关系。苏光都辞职后与赵顺林创业,并因创办江西中昱与梁敏开始借贷往来。
梁敏名下工商银行卡(以下简称尾号6990)与江西中昱及相关人员存在大额资金往来。报告期内,尾号6990整体表现为从梁敏、江西中昱方面相关人员其他账户借入资金,而后大额借出到江西中昱公司账户,流水中还包含与苏光都其他债权人的借还款。2020年末,由于尾号6990准备还款销户,江西中昱公司账户向尾号6990转款,并分别转出还款清账。此外,江西中昱与发行人部分客户、供应商存在业务往来。
关于江西中昱,上交所要求说明:1、梁敏同意将名下银行账户交予江西中昱方面实际控制,按照苏光都向其下达的支付指令完成操作,且对其进行资金资助并承担该账户相应信用、法律责任的原因及合理性;江西中昱方面不使用自身名下账户而使用梁敏账户进行资金周转的原因及合理性;2、江西中昱是否为梁敏控制的公司及相关依据;3、结合江西中昱与发行人相关交易的价格情况,说明江西中昱的交易价格与发行人同类交易的价格的差异及差异原因,并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利益输送的情形。
晶科能源回复,2010年至2020年,江西中昱方面向梁敏拆借资金整体余额较小,且多为临时周转借款,借款周期较短。截至2020年末,上述借款均已归还,尾号6990账户已经销户。江西中昱不是梁敏控制的公司。江西中昱方面不使用自身名下账户而使用梁敏账户进行资金周转主要系规避其银行账户查封风险的考虑,亦可通过该等途径提升江西中昱资金周转的灵活性和核算效率。向江西中昱采购主要热场系统配套设备价格与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价差异较小,定价具备公允性,江西中昱与发行人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为公司代垫成本费用、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