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B和EBS因违反监管规定被欧洲央行处以罚款61.5万欧元
欧洲央行(ECB)对AIB及其子公司EBS处以总计61.5万欧元的罚款,原因是它们计算错了资本需求。
该监管机构表示,这些错误发生在2014年至2016年之间。
AIB必须支付42万欧元的行政罚款,因为在此期间超过9个季度,AIB报告的集团内部股权风险加权资产(RWAs)低于应有水平。
EBS因7个季度的类似错误被罚款19.5万欧元。
欧洲央行表示,它将这些违规行为归类为中度严重。
RWAs衡量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风险水平,使放款人能够计算出他们需要多少资本。
欧洲央行称,由于没有正确计算必要的资本金水平,AIB和EBS公布的衡量其吸收亏损能力的关键指标——普通股一级资本比率(CET1)过高。
然而,由于这些错误涉及单个银行的股权敞口,它们对整个集团的CET1没有影响。
AIB Group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它已通知欧洲央行,在2014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间,它对AIB和EBS的《资本要求条例》(Capital Requirements Regulation)的某些条款进行了错误解读。
它表示:“问题一被发现,我们就将其提请监管机构注意,恢复了合规,并全面配合欧洲央行的审查。”
“此次违约对客户没有影响,对集团的综合资本比率没有影响。此后,我们加强了控制,以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这些银行可以在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对欧洲央行的决定提出质疑,但亚投行集团(AIB Group)的一位发言人表示,该行不会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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