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释放“零容忍”高压信号 上海证监局开出首张适用新证券法罚单
今年以来,上海证监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份,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4份,合计罚没款近2500万元,对13起违法线索立案调查,涉及财务造假、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各类违法行为。
近日,上海证监局对上海富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上海富控及多名主管人员作出严惩。这是上海证监局首次适用新证券法处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的查处是上海证监局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及《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最新具体举措,体现出上海证监局坚持“零容忍”原则,强化退市监管力度,坚决遏制规避退市、“带病闯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打击财务造假等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活动的坚定决心。
上海富控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回溯案情可知,2020年8月25日,上海富控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冲回预计负债18.86亿元,冲回应付利息11.06亿元,确认投资收益29.92亿元。经上海证监局查明,上海富控将上述预计负债和应付利息冲回的会计处理不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导致上海富控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合计29.92亿元,占上海富控2019年度更正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235.78%,并导致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由负值转为正值。上海富控2019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据此,2020年11月,上海证监局对上海富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2020年12月,上海证监局对上海富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立案调查。目前,上海富控已因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摘牌。
上海证监局认为,上海富控为规避退市条件,强行闯关,涉嫌擅自违规冲回预计负债及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涉及金额近30亿元,导致年度报告净资产由负转正。
由此,上海证监局首次依据新证券法向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六百万元罚款,拟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至四百万元不等的罚款,拟对两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其他责任人员正在调查处理中。同时,将积极支持投资者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本案其他个别涉嫌违法责任人员继续调查,并依法将本案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行为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的立体式追责体系,净化市场生态,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多措并举提升违法违规成本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上海证监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份,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4份,合计罚没款近2500万元,对13起违法线索立案调查,涉及财务造假、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各类违法行为。
上海证监局表示,近年查办的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财务造假动机多样,造假情节恶劣;二是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三是并购重组仍是内幕交易的高发领域,案件呈现聚集程度高、关联性强等特点。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上海证监局贯彻《意见》关于严厉打击资本市场欺诈、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的总体要求,集中执法力量,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办案模式,多措并举提升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一是坚持“一案多查”,在财务造假案件中针对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同步核查,确保对有关机构的责任追究一抓到底;二是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责任追究;三是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的立体式追责体系。
下一步,上海证监局将坚决贯彻《意见》,持续强化重大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推动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重拳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行为,推动形成崇信守法、规范透明、开放包容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努力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