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出租“95”号段帮助他人诈骗被判 打击电信诈骗要管好特殊号段
电信网络诈骗令人深恶痛绝,参与其中的不仅有利用话术欺骗当事人的不法分子,还有一些为诈骗行为提供各种帮助的违法者。近日,江苏南通和广东深圳两家公司因出租“95”号段电话语音线路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被法院判处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相关负责人等6名被告人分别获刑。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利用“95”号段语音线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95”号段是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的客服短号码,依据我国电信条例和《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等规定,申请此号段需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且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不得擅自改变码号用途。正是因为这些限制条件,公众普遍对“95”号段的客服电话报以很高的信任。然而,一些企业却被非法利益冲昏了头脑,随意将申请到的码号出租,甚至形成了层层代办、层层转售出租的地下产业链条,致使相关码号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
以上述案件为例,涉事公司在所转租的码号被多次投诉乃至被禁用的情况下,仍未收手,还继续通过不法手段申请新号用于转租,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内涉及电信诈骗325起,涉案金额高达780余万元。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这种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相关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全是咎由自取。
这起案件也提示我们,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需要“治源头、断链条”,在严惩具体诈骗行为的同时,绝不能放过各类帮助行为,特别是要管好特殊号段,堵住技术可能被滥用的漏洞。就此而言,除了执法司法部门要加强打击外,电信运营商也要切实肩负起责任,严格码号准入机制、完善管控措施。只有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全链条、全方位打击,才能筑牢安全屏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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