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司长李高昨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为了给碳市场运行奠定制度基础,包括重点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办法、核查管理办法、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将加快出台。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也在会上表示,正按照统一要求,积极地谋划“十四五”期间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初步考虑内容之一就是进一步加快碳市场建设。
“在十四五期间,我们期望基本建成制度完善、交易活跃、监管严格、公开透明的全国碳市场,实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赵英民说。
碳交易市场,就是把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视作“商品”,通过给予特定企业合法排放权利,让二氧化碳实现自由交易的市场。从2011年起,我国在7个省市启动了地方碳交易试点工作,2017年12月则正式启动覆盖全国的统一碳市场。
李高介绍,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比如,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生态环境部起草完善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这是为碳交易奠定法律基础的重要文件。接下来,《全国碳排放权配合总量设定和分配方案》和《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技术指南》等推动碳市场建设的重要文件也会抓紧发布。
据悉,全国碳市场从电力生产和供应业起步,将分阶段逐步扩大覆盖的行业和降低企业门槛标准,以保证碳市场的效果、效率和公平性。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扩大到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民航业等年综合能耗达到1万吨标准煤的企业。
李高表示,生态环境部在原有全国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建设方案提出以后,又组织专家做了优化评估。下一步将在修订完善后,抓紧开展相关建设,确定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在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中开户,做好在发电行业率先开展交易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1月15日,8个区域(上海、湖北、北京、福建、广东、重庆、天津和深圳)碳市场现货累计成交3.64亿吨,总成交额79.85亿元。其中,广东、湖北累计成交量与成交额排在前两位。
业内认为,未来碳市场排放量会涉及30亿吨至40亿吨,如果仅仅考虑现货,估计交易额会在12亿元至80亿元,如果进一步考虑期货,交易金额会大幅增加,活跃性也将大幅提升,交易金额可能达到600亿元到4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