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第二批降电价政策出台 发电企业不含税电价不受影响
事件:
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第二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措施的通知国家发改委15日正式下发关于第二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措施的通知,明确第二批降价措施包括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水电核电非市场化交易电量的增值税红利及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等。
简评
多项措施共同确保降电价目标如期实现
此前发改委已明确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后,电网输配电环节的增值税红利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我们测算显示电网增值税红利让利空间有望达385亿元,接近我们测算的降费需求785亿元的一半。当前我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约为0.4分/千瓦时,考虑扣除30%的市场化电量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有望释放101亿元的降电价空间。
通知要求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我们按照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相关财务数据测算,此措施有望分别释放132亿和31亿元的降电价空间。
通知还提到省内水电企业非市场化交易电量、跨省跨区外来水电和核电企业(三代核电机组除外)非市场化交易电量的增值税红利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根据中电联公布的全国电力市场交易信息来看,2018年大型发电集团的水电、核电市场化率分别为31.9%和24.8%。据此,我们估算水电、核电增值税红利让出的降电价空间分别为47亿元和13亿元。
综上分析所述,我们测算目前已公布的各项降电价措施合计约有709亿元的空间,已达到预期目标的90%以上。考虑到通知提到积极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我们判断后续的降电价空间可能主要以市场化交易的方式实现。
火电增值税红利保留,水电核电不含税电价无影响
在此次通知出台后,我们认为火电标杆电价调整风险已经基本解除,增值税率调降的红利有望得以保留。对于水电及核电而言,其非市场化交易电量的增值税红利被用于降电价,但不含税电价未有不利影响。整体而言,我们认为2019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10%的措施已基本明确,发电侧不含税电价均未受到不利影响。
重点推荐区域火电企业长源电力和湖北能源
根据我们的分析,今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10%的目标对发电侧不含税电价基本没有影响。考虑到我国煤炭先进产能不断释放,下游需求增速放缓,我们判断全国煤炭供需格局将明显好转,市场煤价将逐步向绿色区间靠拢。另外,今年10月蒙华铁路投运后,有望大幅降低内蒙、陕西至华中地区的运煤成本,华中地区的煤炭供需格局有望逐步改善,重点推荐长源电力和湖北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