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完成34个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截至11月28日,海南省地级城市(除三沙外)34个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提前逾1个月完成国家要求的整治任务。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是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今年5月,海南省印发实施《海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海口、三亚、儋州3个地级城市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其他市县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
半年多来,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等地级城市高度重视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分别制定了细化的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挂图作战,推动按时完成海南省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下一步,海南省将巩固整治成果,将水源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列为常态化工作,举一反三,加强巡查,确保整治问题不反弹。并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一源一档管理,建立水源地巡查制度,通过加强日常巡查,消除危害饮水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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