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个月 郑州要对这些高层建筑提出高要求
记者近日从郑州市获悉,为认真吸取郑州绿地原盛国际高层办公楼“2·1”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高层建筑使用不符合现行规范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事故,郑州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9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治理范围: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外墙装饰和保温层的高层建筑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治理范围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外墙装饰和保温层,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和在建的高层建筑。而高层建筑是指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了解到,具体的治理内容包括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存在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现象。以及在易燃可燃材料的保温层外墙上是否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建筑是否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是否紧邻建筑物设置电动车充电桩等。高层公共建筑和超过60米的住宅建筑外墙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是否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不燃材料,比如水泥发泡保温板、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岩棉板等。60米以下的高层住宅建筑是否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难燃材料等。
考核验收:任务完成不彻底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了解到,根据安排,郑州市各开发区、县(市、区)公安、消防部门要在辖区管委会、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于5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采用易燃可燃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的排查、登记。同时,各管委会、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对照标准完成采用易燃可燃外墙装饰、保温材料高层建筑底数排查;采取集中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在醒目位置张贴火险警示牌等形式,推动隐患整改。郑州市政府也将适时组织对各开发区、县(市、区)、各部门综合治理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整治工作棚架、任务完成不彻底、问题较多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与年终考核工作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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