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企业餐饮经营行为将受监督 需做到“质价相符”
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次征求意见,是为了促进铁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旅客以及货物、行李、包裹的托运人、收货人的合法权益,规范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铁路运输企业的餐饮经营行为应当规范,做到明码标价、质价相符、文明售货,不得出售无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过期、变质食品。
此外,铁路运输企业还应当提供齐全的服务备品,且干净整洁;贴身卧具(被套、床单、枕套)应当一客一换;采取措施,防止对铁路沿线环境的污染,使用的洗涤、消毒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一次性餐具、食品包装等应当采用安全和易于降解的环保材料;在旅客列车上配备急救药箱,备有常用非处方药品、器械。
征求意见稿提到,铁路监管部门可以聘请特邀监督员监督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特邀监督员从常旅客、托运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等中聘请,主要通过亲身体验的方式收集对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此前铁路部门一直在加快研究实施方案的技术准备,加强食品安全和高铁餐饮市场监管,依法执行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加大食品卫生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规范实施许可经营,完善合同约定,维护铁路餐饮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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