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开放措施加速落地 金融机构对外资开放节奏明显加快
金融机构对外资开放节奏明显加快。4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银保监会加快落实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举措》,其中包括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等多条对外开放具体举措。
业内人士指出,这是银保监会合并后首次对金融机构对外资开放进行的完整表述,系统、明确地写明了银行、保险业开放措施,既有原银监会历史对外开放政策的回顾,也有结合博鳌论坛新开放措施的具体内容补充。
例如,《通知》指出,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设置限制;鼓励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境外专业投资者;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
4大开放措施加速落地
在博鳌亚洲论坛的最后一天即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论坛上表示,到今年年底以前,还将落实六项金融开放举措,本次出台的措施第一项即是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根据《通知》内容,尽早推动的开放措施包括:一是推动外资投资便利化,包括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设置限制;鼓励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境外专业投资者;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二是放宽外资设立机构条件,包括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有子行和分行,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三是,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全面取消外资银行申请人民币业务需满足开业1年的等待期要求,允许外国银行分行从事“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降低外国银行分行吸收单笔人民币定期零售存款的门槛至50万元,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四是,优化外资机构监管规则,对外国银行境内分行实施合并考核,调整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要求。
《通知》指出,为确保上述措施及早落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近期即将推出以下一系列实质性举措:
一是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允许外资银行可以开展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管理行授权中国境内其他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对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多家分行营运资金采取合并计算;二是,发布《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放开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一致;三是,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该决定将宣布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同时修改多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落实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开放措施。
同步受理对接申请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此次银保监会开放的“节奏感”较快,并非等到措施宣布、法规调整后慢慢接受外资行申请。
《通知》指出,在持续完善法规制度建设的同时,银保监会将同步受理对接各项开放措施的准入申请。近期已有来自英国、日本、新加坡的商业银行以及来自法国、德国的保险机构表达了在上海等地新设机构或增持股权的意向,银保监会将根据既定的开放方案做好政策和准入辅导,推动一批项目适时落地。
一位银行业专业人士说,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对外开放措施,都是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不歧视任何具体国家,但强调尊重平等互利原则,新规将支持合法合规金融机构来中国境内发展。他称,目前中国金融开放不是迫于外部压力或是被动选择,而是针对中国经济改革、金融发展现实情况做出的主动选择。是根据中国国情,全面慎重评估所做出的举措,是中国经济发展规模、实力与监管能力、水平同步提高等基础上进行的对外开放措施。
对于《通知》所提到的“对外资银行境内分行实施合并考核,调整外资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要求”,业内人士指出,现在对于外资行在中国的考核,是按照单家机构进行考核,不利于银行在中国境内的整体规划和资金调拨。未来对外资行整体合并考核,内部之间无论资金还是资源调配方面都有更大空间,这一政策将为外资行提供更好的监管环境。
从规模上看,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约为200万亿元,全球排名前100大银行中有17家为中国的银行,中国金融业占GDP的比重已达约9%。从资产质量上看,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同期约为1.8%,低于世界银行公布的全球银行业不良贷款率3%,特别是欧债危机以来,欧洲银行业不良率到2016年底约为5.63%,美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率约为2%。
此外,我国金融管理能力和银行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中国经济增长势头强劲,金融管理部门对于宏观经济管控是有力的,监管效能提高,并弥补监管短板,对于系统性风险有了比较好的防范。例如,去年12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2017年中国金融体系稳定评估》报告,肯定了中国对影子银行等金融风险监管成果。“监管在未来还需要不断提高能力,不断借鉴国际经验和教训。”上述银行业内人士指出。
外资行从风险管理和股权架构方面,管理方面具有经验,外资在整个经营风格方面相对比较稳健。 对于中小银行而言,“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能够引入外部活水,对中国金融体系生态环境更好。如果只是我们自己控制银行会形成较大的道德风险,所以对外开放,引进更多外资进入对改进中小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未来有较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