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投资分析报告:个税递延落地 千亿保费增量
事件:财政部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预计个税递延养老险将带来千亿级别保费增量。
养老险税收优惠政策酝酿已久。保险业内提出实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已有近十年,2008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纳入国家决策;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对商业保险机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预计个税递延养老方案落地将带来千亿级别保费增量。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个税递延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从而将能够拉动个人购买养老险的需求,根据个税缴纳比例估算,假设我国目前约有3000万人口缴纳个税,保守估计其中30%的人购买个税递延养老险,参考此次《通知》中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大致按照个人的1000元进行测算),预计将带来千亿级别的保费增量。
个税递延养老将加快养老体系第三支柱发展。与美国类似,我国养老体系由三大支柱组成,第一支柱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障,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退休账户,第三支柱在美国体现为由政府提供税收优惠、个人自愿参与的补充养老金计划(美国IRA),在国内则主要靠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截至2016年底,美国IRA总资产达6.7万亿美元。目前,我国保险业的第一支柱仅能保证老年人温饱需要,第二支柱所覆盖的劳动者也较为有限,而作为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相当不足,因此,以自我保障为主的养老保险市场空间巨大,在人口老龄化加速的大背景下,未来个税递延养老险方案将进一步带动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
预计2018年内含价值同比增速将维持在8%以上。综合考虑到2018年开门红销售承压以及个税递延带来的影响,我们预计2018年上半年乃至全年内含价值增长的主要来源仍将可能为内含价值预期回报等项目,且随着开门红保费缺口带来的新业务价值承压,内含价值同比增速也将趋缓,预计2018年内含价值(平安15%/国寿8%/新华10%/太保10%)同比增速将维持在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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