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IPO:资产周转能力偏低 报告期内斥资近2亿分红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上周五晚间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6亿股,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
据披露,东方环宇计划通过本次IPO募集资金5.34亿元,用于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和工业设备安装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环宇的主营业务是天然气销售业务、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以及天然气供热业务。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份,东方环宇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31亿元、3.49亿元、3.25亿元和2.41亿元,同期净利润为1.07亿元、0.95亿元、1.43亿元和0.5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车用天然气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66亿元、1.58亿元、1.25亿元和6466.98万元,占天然气销售收入的比例为77.96%、73.31%、64.01%和58.07%。东方环宇表示,如果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内成品油价格整体继续下降并在较低较为徘徊,将对公司的车用天然气销售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东方环宇还在招股书中提示了市场区域高度集中,天然气采购渠道单一等风险。据了解,东方环宇报告期内的全部营业收入均在新疆昌吉市获得,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空间与昌吉市的城市化进程、区域经济发展速度、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密切相关;另外,公司与中石油签署天然气购销合同,报告期内天然气采购全部来自于中石油。
中国网财经记者还注意到,东方环宇的资产周转能力报告期内出现了下降的情形。2014-2016年末及2017年6月底,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每年11.72次、9.11次和6.02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为每年34.72次、25.92次、22.04次和10.82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4.13次、13.72次和11.64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为37.48次、37.98次、35.58次和18.56次。
招股书还显示,报告期内,东方环宇共进行了4次分红,分别金额分别为2196.7万元、9612.22万元、3601.14万元和3600万元,合计分红金额1.9亿元。
股权方面,本次发行前,东方环宇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李明,直接和间接控制该公司78.24%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