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改电”采暖用户可打捆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记者日前从山西省经信委了解到,2018年山西将进一步放开和规范电力市场,对于实施分表计量的“煤改电”采暖居民用户、果库冷藏用电用户,可由电网企业或售电公司打捆代理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其中,“煤改电”用户由县(区)政府打捆与电网企业或售电公司签订代理协议,果库冷藏用户也可直接与电网企业或售电公司签订代理协议。单个售电公司打捆后代理“煤改电”用户或果库冷藏用户的年用电量均不得低于500万千瓦时。
发电、用电、售电等相关市场主体,参与2018年山西省电力交易的申报日期为2017年12月6日至13日。电力直接交易按长协交易、重点交易、普通交易的顺序开展,可采取年度双边自主协商、年度和月度集中竞价撮合及挂牌交易等方式。冬季供暖有特殊需求时,适时开展季度双边自主协商和集中竞价交易。
同时,山西鼓励风电等新能源企业与“煤改电”打捆用户开展市场交易,促进供暖期电力平衡和低谷风电的消纳。
据了解,经过对发电企业经营状况、冬季民生供热、新增用电全部进入市场等因素的统筹考虑,2018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暂定为650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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