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5亿亩保障粮食安全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今日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有划定任务的2887个县级行政区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50亿亩,已全部落到实地地块、明确保护责任、补齐标志界桩、完善信息表册、实现上图入库。
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是我国最基本的资源国情。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把最优质、最精华、生产能力最好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资源、集聚力量实行特殊保护,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我们13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上。此外,在城市周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可以发挥耕地在优化空间布局、控制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美化城乡景观等多种功能,阻止城市无序扩张和蔓延,倒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据了解,与此前相比,这一轮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强化了“量质并重”。“在保证数量的同时,特别强调划定的耕地质量。比如,从106个重点城市周边的优质耕地入手,先划定下来,再根据重点城市到其他的城市,到城镇。从大到小,空间由近及远,质量由高到低的步骤,从城市周边的划定逐步扩展到全域的划定,依次推开,确保了整个划定的质量。”刘明松如是说。
刘明松表示,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通过国土资源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规报国务院批准。同时,他特别强调,“严禁通过擅自调整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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