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区经济发展难离农村水电及其配套电网
为什么说中国山区丘陵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农村水电及其配套电网?
首先,农村水电是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农村水电为山区丘陵区提供充足可靠廉价电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引导、帮助当地农民参与农村水电建设,拉动非农就业,按股分红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对促进边远山区丘陵区扶贫开发,增强扶贫开发造血功能有着重要意义。
其次,农村水电为山区丘陵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重要支撑。农村水电资源是贫困山区丘陵区农村集体和农民最易于开发利用,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和生态优势的农村稀有资源。开发农村水电没有大量水体集中和移民,规模适中、投资省、工期短、见效快,特别适合农村集体与农民个人开发。开发技术十分成熟,具有十分突出的技术、安全、节约、清洁、可持续发展的优势。
我国广大贫困山区丘陵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的区位分布与我国农村水电资源分布基本一致。全国贫困地区、贫困县、贫困人口大头在西部大开发地区。西部大开发地区水能资源可开发量占全国总量的80%,其中农村水电资源可开发量占全国总量的近70%。59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中有占71%的420个县农村水能资源丰富。开发农村水电是广大贫困山区和老少边穷地区解决无电缺电问题,实现电力普遍服务,直接惠及“三农”的有效途径;也是这些地区以开发农村水电为载体,实行农村集体与农民入股办电,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
然后,农村水电为山区丘陵区建设节约型社会注入强大动力。农村水电开发,要求与农民利益、地方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结合起来,走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开发可再生能源是必然的选择,要求综合施行法律法规政策,加强能源资源的节约有效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农村水电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最后,农村水电及其配套电网为山区丘陵区节能减排发挥重要作用。农村水电减排效益明显。据统计,我国农村生活能源消耗中煤炭、秸秆和薪柴占80%以上,通过农村水电代燃料工程,400万山区农民实现“以电代柴”,户均年减少电费负担300元,保护了森林面积1400万亩。“十二五”期间,农村水电累计发电量超过1万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3.2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8亿吨。
数据显示,我国小水电可开发量是1.28亿千瓦,目前已开发7500万千瓦,开发率为58.6%,而西部贫困山区、丘陵区的开发率仅为48%,待开发的空间还很大。而水电作为高效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在瑞士、法国等发达国家的开发率高达97%以上。
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国常规水电新增投产约4000万千瓦,开工6000万千瓦以上,其中小水电规模500万千瓦左右。到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上下,其中小水电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左右。
应对能源和环境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改善能源结构,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发展农村水电的现实意义和重大作用不应被忽视。
目前,只有坚持大小电网并举共存、协调发展,才能让水电的清洁能源效益更充分地发挥。
国家电网、地方电网(国网地网、大网小网),简称大小电网。坚持大小电网并举共存,就是高度重视“十大关系”中最基本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扱性。同时,也是坚持两条腿走路不跛脚,发挥大电网的主导作用,保障和维护小电网的功能与权益,使大小电源及其配套电网的发展既能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又能为山区丘陵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
大小电网并举共存、和谐协调发展,不搞条条专政,反对区域垄断,丢弃“零和”竞争,这样的电力体制才符合践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实际,才最具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