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地方审计机关2017年度应重点抓好的工作任务》发布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近日印发《审计署关于地方审计机关2017年度应重点抓好的工作任务》。审计署要求,地方审计机关今年要持续跟踪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维护财政安全;加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境外投资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审计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零容忍”。
审计署要求,一是持续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营改增”等减税降费、科技创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加大扶贫审计力度。重点关注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实施、脱贫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促进扶贫政策落实、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维护扶贫资金安全、提高扶贫资金绩效、推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同时,各地方审计机关要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
三是加强资源环境审计。每个省级审计机关要直接对1个地级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除4个直辖市、西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5个计划单列市审计厅(局)外,每个省级审计机关至少组织指导2个地市审计机关分别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审计署统一组织外,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力度。坚持因地制宜,聚焦重点地区和重点资源,紧紧围绕责任落实,严肃查处重大资源毁损、重大生态破坏、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四是密切关注经济社会风险隐患。密切关注地方财政收支质量,持续跟踪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密切关注地方金融机构运营管理、信贷资金流向、风险管控、不良贷款、表外业务、金融创新,以及民间金融发展、金融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等情况,重点揭示违规经营、资产泡沫、非法集资和地下钱庄等问题;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重点城市房地产去库存情况,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境外投资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密切关注“三农”、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风险隐患情况;密切关注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风险隐患情况。
五是加大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