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2016年召回缺陷消费品数量较去年增821%
质检总局发布信息显示,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以来,截至12月25日,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230次,涉及数量617.63万件,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25%,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821%,为保障消费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方面,我国自2004年开始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至今已12年,汽车行业已逐渐形成了“履行法律义务、主动实施召回”的良好氛围。据质检总局发布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12月25日,累计实施缺陷汽车召回1295次,涉及车辆3668.00万辆。
质检总局发布信息还显示,2016年缺陷汽车召回数量首次在一年内突破千万辆大关。从召回涉及的缺陷问题所在总成来看,召回数量排名前三位的依次是:气囊和安全带问题召回64次,涉及数量最多,为643.02万辆;其次是发动机问题召回28次,涉及数量241.98万辆;再次是车身问题召回29次,涉及数量85.29万辆,位居第三位。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截至目前,全国各个汽车生产企业为消除车辆缺陷投入召回活动的直接经济成本超过210亿元,为广大消费者消除了大量的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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