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品牌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国家组织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等25项重点工程,建立重大项目库。项目投入以企业和地方政府为主,中央财政予以适当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环保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与环保品牌。
此外,建立上市公司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对未尽披露义务的上市公司依法予以处罚。
实施三大行动计划
根据规划,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下降势头得到基本控制。
规划指出,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三大行动计划;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实施全程管控,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加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修复;加快制度创新,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施一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同时,大力实施三大行动计划。制定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施工图。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量,全面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重点区域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京津冀及山东、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以及空气质量排名较差的前10位城市中受燃煤影响较大的城市要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重点工业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采取防控措施有效降低地下水污染风险。公布地下水污染地块清单,管控风险,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到2020年,全国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质量极差的地下水比例控制在15%左右。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加大渤海、东海等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力度。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分批实施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加快建立健全技术体系。自2017年起,各地要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推进一批重点工程
“十三五”期间,国家组织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等25项重点工程。其中,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11项,山水林田湖生态工程14项。
其中包括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限期改造50万蒸吨燃煤锅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改造、水泥行业脱硝改造。
完成4.2亿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实施1.1亿千瓦机组达标改造,限期淘汰2000万千瓦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机组;开展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有机化工园区、医药化工园区及煤化工基地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343个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为重点,强化污水收集处理与重污染水体治理。
分析认为,在国家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战略地位的大背景下,此次规划的出台将使得环境保护产业全面受益,促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中信建投分析师表示,该规划为环保行业的未来勾勒了清晰的成长路径,将围绕大气、水、土三大行动计划推动配套政策文件的出台,环保工程的加速实施将利好环境修复、流域治理、危废治理等领域的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