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解读《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
国家能源局今日正式公布《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显示,到2020年,我国生物质能基本实现商业化和规模化利用,生物质能年利用量约5800万吨标准煤,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生物天然气年利用量80亿立方米,生物液体燃料年利用量600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3000万吨。
“十二五”时期,我国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较快,开发利用规模不断扩大,生物质发电和液体燃料形成一定规模。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等发展已起步,呈现良好势头。截至2015年,生物质能利用量约3500万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的生物质能利用量约1800万吨标准煤。
业内人士透露,我国生物质资源丰富,能源化利用潜力大。全国可作为能源利用的农作物秸秆及农产品加工剩余物、林业剩余物和能源作物、生活垃圾与有机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总量每年约4.6亿吨标准煤。
但是从资源和发展潜力来看,我国生物质能还存在社会各界尚未形成共识、开发利用经验不足、专业化市场化程度低、标准体系不健全等主要问题。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受制于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农林生物质原料难以实现大规模收集,一些年利用量超过10万吨的项目,原料收集困难。畜禽粪便收集缺乏专用设备,能源化无害化处理难度较大。急需探索就近收集、就近转化、就近消费的生物质能分布式商业化开发利用模式。
同时,我国生物天然气和生物质成型燃料仍处于发展初期,受限于农村市场,专业化程度不高,大型企业主体较少,市场体系不完善,尚未成功开拓高价值商业化市场。纤维素乙醇关键技术及工程化尚未突破,亟待开发高效混合原料发酵装置、大型低排放生物质锅炉等现代化专用设备,提高生物天然气和成型燃料工程化水平。
为此,《规划》明确,大力推动生物天然气规模化发展。到2020年,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的绿色低碳生物天然气产业,年产量达到80亿立方米,建设160个生物天然气示范县和循环农业示范县。在粮食主产省份以及畜禽养殖集中区等种植养殖大县,按照能源、农业、环保“三位一体”格局,整县推进,建设生物天然气循环经济示范区。
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方面,在具备资源和市场条件的地区,特别是在大气污染形势严峻、淘汰燃煤锅炉任务较重的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东北等区域,以及散煤消费较多的农村地区,加快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为村镇、工业园区及公共和商业设施提供可再生清洁热力。
生物质发电方面,在农林资源丰富区域,统筹原料收集及负荷,推进生物质直燃发电全面转向热电联产;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西部地区垃圾焚烧发电发展;在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比较丰富的乡镇,因地制宜推进沼气发电项目建设。
据测算,到2020年,生物质能产业将新增投资约1960亿元。其中,生物质发电新增投资约400亿元,生物天然气新增投资约1200亿元,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产业新增投资约180亿元,生物液体燃料新增投资约180亿元。
加大生物质能的投资将带来显著的环境效益。预计2020年,生物质能合计可替代化石能源总量约5800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约1.5亿吨,减少粉尘排放约52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14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4万吨。
此外,“十三五”期间,生物质重点产业将实现规模化发展,成为带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产业。预计到2020年,生物质能产业年销售收入约1200亿元,提供就业岗位400万个,农民收入增加200亿元,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