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吴国宝解读《全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中新社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补“短板”的规划。
此次会议通过《全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同步进入全面小康。要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做好贫困地区养老、医疗、教育等基本民生保障,加大财政、投资、金融、土地等政策扶持,创新政府购买服务、东西部扶贫协作、企业和社会组织帮扶等机制,形成推动脱贫奔小康的合力。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吴国宝16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全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了今后中国扶贫脱贫工作的方向、目标和政策。中国在产业扶贫上拥有三十多年的经验。今后,要更好地发挥产业扶贫的作用,需要解决好落地问题,让扶贫效益惠及贫困对象。
吴国宝介绍说,不少地方,倾向于把贫困户享受的相关信贷资金,给予一家或多家规模较大的扶贫龙头企业,贫困户可从企业分红。这可以增加贫困户收入,但贫困户置身事外,自身能力没有得到相应提高。一旦相关项目实施期结束,这种产业扶贫方式不具可持续性。
接受采访时,吴国宝还说,过去三十多年,中国通过一系列措施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绝大多数贫困地区的道路、水、电、医疗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都得以改善,但仍有一些贫困地方存在改善空间。今后五年,改善基础设施也就是这些地方精准扶贫脱贫的重要工作领域。
他介绍说,前几年,少数贫困地区重视农民收入增收,但对扶贫对象应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所轻视。目前,全国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的“主线”已经建成,现在需要解决的是“最后一公里”甚至“几百米”的问题。
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问题,吴国宝表示,中国在这一方面也拥有三十多年的经验,有成功的典型。多数易地扶贫搬迁者在搬迁后,明显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相当多的扶贫对象摆脱了贫困。今后移民安置过程中,需要考虑移民自身的特点和需求,更好地解决移民的生计、就业、教育等问题,让移民和安置地居民更好地融合。
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通过了教育脱贫攻坚五年规划,支持各地改善贫困县义务教育突出“短板”,完善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资助体系,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每个地级市(州、盟)至少建设好一所符合当地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
对此,吴国宝表示,应让扶贫对象享受同等的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提升他们的人力资本,避免贫困的代际传递。针对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问题,中国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为贫困家庭的子女减免学费、提供补助,减轻贫困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避免读书致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