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售电公司成立流程与准入办法有哪些不同?
北极星输配电网讯:电改9号文的发布,打响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枪声。售电侧改革是电改的重点之一,截至目前,成立了电力交易中心的省份已经有33个,而作为电力交易中心的重要主体的售电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目前,售电市场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许多企业和个人都对这块“大蛋糕”垂涎已久。那么,成立一家售电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又需要走哪些流程呢?
国家政策
10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售电公司的准入门槛,为售电公司的准入和退出设立了明确的标准。标准来了之后,几家欢喜几家愁!许多未达标的售电公司可能要被迫“清退”或进行大整改,但这也意味着电力市场的机会增多;总体来说,“游戏规则”制定完毕之后,改革试点会变得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于改革中的售电市场而言也是一次逾越,标志售电市场走向规范化,迈向了一个新的高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
售电公司准入条件
成立售电公司前你需要考虑到这些
看看自己“荷包”有多鼓够不够钱先
成立售电公司首先得有钱,《办法》规定成立售电公司资产总额不得低于2千万元人民币。资产总额超过2千万又低于2亿的,按超出的额度的数量规定年售电量。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就可以不受限制,自由售电啦!
这样的人才
千万不要错过
在规则出来之前,南度度私以为售电公司需要配置以下几种人才。
技术+大数据人才:售电公司,干的是买卖电的事儿,也就是从发电公司买电然后转手卖给用户,听上去似乎没有多少技术含量,但没点电力行业的相关知识是肯定不行的。而在如今这个大数据时代,售电过程中产生的数据积累也是非常有价值的。通过对数据的分析整理我们才能够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给出更加适合客户的解决方案,实现“私人订制”,为公司增加竞争力!
营销人才:售电公司的竞争力体现在服务上,明白客户的心,懂得用怎样的策略去笼略更多客户的心是非常之重要的。
法律人才:做公司,法律顾问是标配,不然遇到问题难道老往律所跑吗?
资本运作人才:懂资本的人少,会融资的人更少,一旦你遇见了,可得要抓住啊!
管理人才:管理的好坏很大程度决定了公司的发展,一个管理有序的公司,在各方面都会运转得很好。
现在,国家政策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要求:
售电公司需要拥有1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拥有一名高级职称和三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附加条件
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要求更加严格
对于像大庆油田这样的本身就具有配电网运营权、且实力雄厚的售电公司,要求自然不能像普通的售电公司一样。针对这类公司,文件增添了一些特别的附加条件。
以下是文件的相关规定:
1、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
2、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3、增加与从事配电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营销人员、财务人员等,不少于20人,其中至少拥有两名高级职称和五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4、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具有五年以上与配电业务相适应的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5、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6、具有与承担配电业务相适应的机具设备和维修人员。对外委托有资质的承装(修、试)队伍的,要承担监管责任。
7、具有与配电业务相匹配并符合调度标准要求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8、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保底供电服务义务。
售电公司成立流程
该走的程序一个也不能落
“一注册”。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售电公司注册服务。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自主选择电力交易机构办理注册,获取交易资格。各电力交易机构对注册信息共享,无须重复注册。
“一承诺”。售电公司办理注册时,应按固定格式签署信用承诺书,并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产证明、从业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等基本信息和银行账户、售电范围等交易信息。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还需提供配电网电压等级、供电范围、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等相关资料。
“一公示”。接受注册后,电力交易机构要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政府指定网站,将售电公司满足准入条件的信息、材料和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注册手续自动生效。电力交易机构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纳入自主交易市场主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售电公司,注册暂不生效,暂不纳入自主交易市场主体目录。售电公司可自愿提交补充材料并申请再次公示;经两次公示仍存在异议的,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能源监管机构核实处理。
“三备案”。电力交易机构按月汇总售电公司注册情况向能源监管机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省市的政策
在众多已经纳入电改试点的省份中,对售电公司准入条件和流程进行了规定的不多。而出台了相关政策的省市区与国家政策相比又存在一些差异。
重庆
重庆市政府于2016年4月印发了《关于重庆市售电侧改革市场准入与退出的指导意见》。文件对售电公司的准入和成立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资产要求方面,重庆市的准入规则和国家所要求的一样:资产总额不得低于2千万元人民币。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超过2亿元人民的,不限制售电量。
在人才要求上面,重庆市只在质上规定了要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而国家政策则对其进行了量上的规定,要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至少要拥有1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其中至少一名高级职称和三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最重要的一点,重庆市4月份出台的方案规定电网企业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不能获得配网经营权,只能在其配网经营权范围内展开竞争性售电业务。而国家新出台的政策,没有这方面的特别规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和一般售电公司一样都适用该办法。
安徽省
紧跟国家脚步,10月份国家政策出台后,安徽省也随即制定了《安徽省电力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全文)》,与国家政策相比有以下不同。
资产要求方面,安徽省规定资产总额应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资产总额=2000万元人民币,可以从事的年售电量≤6亿千瓦时。2000万元人民币<资产总额≤20000万元人民币,可以从事的最大年售电量=资产总额×(30万千瓦时/万元)。
准入流程方面,国家政策规定: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售电公司,注册暂不生效,售电公司可自愿提交补充材料并申请再次公示;经两次公示仍存在异议的,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能源监管机构核实处理。而安徽则对第二次提交申请的时间做了限制性规定:“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市场主体,可在半年内提交补充材料并申请下批次公示。”
浙江省
浙江省特别提到了直接交易用户准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单位能耗、环保排放均应达到国家标准。
2.拥有自备电源的用户应按规定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
3.微电网用户满足微电网接入系统的条件。
另外,在准入程序方面,浙江省没有对在公示期有异议的售电公司的处理办法进行规定。
河北省
从业人员方面,河北省要求得比较笼统,“具有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特征的相关专职专业人员”即可。
福建省
从业人员方面,福建省也要求得比较笼统:“具有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特征的相关专职专业人员”即可。
另外,在准入程序方面,福建省也没有对在公示期有异议的的售电公司的处理办法进行规定。
关于售电公司的准入与成立流程,国家政策才出台不久,地方政策难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对于后续政策的出台与更新,我们将持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