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不突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成功吗?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问题,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布局中绕不过去的大问题。经过30多年若干轮次、不同层面的改革,国有企业已经从分散化、小型化、全领域化逐步走向集中化、大型化和重点领域化,当年提出的“做大做强”目标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已经实现。有论者认为,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任务,应该放在如何“做优”上,这既包括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总体布局上的优化,也包括国有企业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上的优化,更要实现国有企业本身生存能力和发展质量的优化。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继出台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战略规划和具体指导,全国各界衷心期待改革取得更大突破和更新进展。从今天起,本报“观察版”将推出“加速推进国企改革专家谈”系列文章,期冀对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更多的思考维度和操作建议,敬请读者关注。
三年前,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新一轮国有企业做出了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为国有企业改革绘出了一幅宏伟的蓝图。在顶层设计中中央做出了发展混合所有制,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继续坚持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等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决策。对此,全国上下,欢欣鼓舞,对新一轮国企改革充满着无限的期待。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等1+N个文件。如果说三中全会的《决定》是国企改革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的话,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讲,这1+N文件是国企改革的建设规划和施工图设计。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经济特区,多年来在国有企业改革上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在一些领域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深圳的国有企业在体制、机制、效益等各个方面均处于全国领先的地位,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充分肯定。本人非常有幸地参与了深圳国有企业改革二十多年的全过程,尤其是在2003-2010期间的7年多时间里,主导和推动实施了深圳市国有企业的企业改制、布局调整、机制转换、资本重组、做强做优做大一批产业集团以及党政机关所办企业划转等一系列的改革,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因此,我想根据深圳的实践经验,从以下八个方面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一些重大问题谈点认识。
国企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什么
2013年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进行了全面阐述,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国有资产管理实现从“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国有资本要更多地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地投向关系到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的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等等。应该说,《决定》中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目标、原则的阐述,与十多年前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对《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一致的。
在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上,深圳的国有企业改革实践为全国深化国企改革,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深圳的国有企业在探索三个层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国的国企改革提供了经验。但是,在90年代后期到21世纪初,深圳对中央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和目标认识不深,尤其对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有进有退、优化结构认识不足,动作迟缓,措施不力,认为只要加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都是可以搞好的。
比如在工业领域的建材、轻工等行业提出要建成六个超百亿大型集团,在商贸流通领域提出学习日本、韩国组织大型综合商社,在房地产企业,提出要推进“组龙工程”等等。到21世纪初,除了能源集团一家外,其他处于竞争激烈的商贸、工业等领域的大型企业集团不但没有做强做优做大,反而都难以生存。而在一大批竞争激烈领域的大型国有企业垮掉的同时,当时并没有列入超百亿集团、大型综合商社、“组龙工程”的一些企业,主要是处于城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领域的市属国有企业,如机场、燃气、供水等企业,则伴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得到了迅速发展,成为市属国有企业的主力军,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栽柳柳成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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