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新网9月7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存量危房改造,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切实抓好义务教育和职业培训,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意见称,全力实施脱贫攻坚。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扶贫开发方式,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快实施发展生产、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教育扶贫、社保兜底等精准扶贫工程,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
意见指出,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基本完成存量危房改造,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切实抓好义务教育和职业培训,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该意见指出,扶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完善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支持政策,推动赣闽粤原中央苏区等重点贫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推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推进边疆地区开发开放,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民行动。
意见还称,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促进资源枯竭、产态严重退化等困难地区转型发展,研究支持产业衰退地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特殊类型地区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设施条件,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有序承接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吸引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护和修复,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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