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交通厅:2020年初步形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中新网西宁8月24日电 (张添福 马菊香)中新网记者24日从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实现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该省计划到2020年,初步形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青海地处三江之源,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青海省大部分国土面积均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地等,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面积合计64.45万平方公里,占青海全省总面积的89.8%。
而公路是青海省最主要的交通运输方式,承担了该省约85%的客运量和75%的货运量。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时期是青海省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机遇期。
据悉,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青海省绿色交通运输发展,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青海省绿色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以“生态环保协调推进绿色交通运输发展”的优先理念,以“加快低碳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构建、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交通运输装备应用、加快高效交通运输组织体系建设、加快交通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加快绿色交通运输管理能力建设”为主要任务,以“试点示范和课题研究”为主要推进方式,实现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该《指导意见》是围绕大交通制定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指导意见,适用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公交、城轨各个领域,对青海省交通运输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作出了统筹安排和总体部署。
如《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保障实现青海省确定的单位GDP碳排放目标的前提下,青海省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更趋完善,节能环保运输装备应用广泛,交通运输组织效率明显提升,单位运输能源消耗明显下降,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并得到有效控制,行业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取得实效,科技进步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行业节能环保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适应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和交通运输发展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了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畅通成网的绿色循环低碳要求等五个方面21条具体任务,全面覆盖了交通运输行业资源节约、能源利用、控制排放、保护环境和运输装备、货运物流、科研成果转化、信息化建设等内容;提出了强化资金保障、加强科技创新、深化试点示范、培育绿色文化等5条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