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资金存管监管从严 第三方联合存管模式受限
资金存管是网贷行业一直高度关注的问题。刚过去的周末,银监会向各家银行下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引起了P2P行业的热议。记者从征求意见稿看到,该指引共五章26条,对于银行对接P2P资金存管业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包括对P2P企业的资质门槛、存管模式,披露信息等。
存管门槛提高
最受P2P平台关注的,莫过于网贷平台开展银行存管的门槛。
记者看到,征求意见稿对开展资金存管业务银行和网贷平台双方都提出了资质的要求。其中,规定银行要设置专门负责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与运营的一级部门,具有自主开发、自主运营且安全高效的网络借贷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行资金清算支付的能力,并需要在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 业内分析认为,这些条件对于大部分银行而言,门槛并不算高。
不过,对于目前参差不齐的网贷平台提出的门槛条件则没有那么简单。《征求意见稿》要求,网贷平台需要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具备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以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平台人士分析表示,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这是去年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所提出来的监管要求,但目前该办法正式意见稿仍未出台,网贷平台也没有可实际操作的流程,因此符合条件的平台很少。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网贷平台具备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内普遍反映,这个要求门槛很高,目前达到标准的平台寥寥可数。“虽然我们目前已经获得了由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两个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但据我们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90%以上的平台并未获得这些许可证,仅仅拥有一个ICP备案证明。但ICP备案并不等于ICP证乃至EDI证。”PPmoney万惠相关负责人表示。
第三方联合存管模式受限
除了开展存管机构的资质,《征求意见稿》还对存管模式做了具体要求。比如,要求银行为委托人开立资金存管汇总账户和平台自有资金账户,为网贷机构的客户(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及其他网贷业务参与方等)在资金存管汇总账户下分别单独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确保客户网络接待资金和网贷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
此外,信息披露仍是关键。征求意见稿规定,存管银行必须在官方指定的网站公开披露包括网贷机构的交易规模、借贷余额、存管余额、借款人及出借人数量、逾期率、不良率、客户数量、平均借款期限及借款成本等数据。
其中,逾期率、不良率两项指标,直指网贷平台的风控水平与资产质量。PPmoney表示,一旦按照监管要求公开披露,将在业内产生进一步的优胜劣汰,逾期率、不良率高企的中小平台,将在获客方面面临巨大挑战,乃至被淘汰出局,而逾期率、不良率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的平台,将进一步获得市场认可。
最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似乎并未认可银行与第三方支付联合存管的方式,要求“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拍拍贷总裁胡宏辉认为,监管要求与银行直联的存管方式会将绝大部分的风控、合规性不高的平台拒之门外。
存管行不对网贷数据负责
对于投资人而言,额外需要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了银行免责范围,指出“存管银行不对网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委托人(网贷平台)故意欺诈或数据发生错误导致的业务风险,由委托人承担。”以及“存管人不应被视为对网络借贷交易以及其他相关行为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不对网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投资人须自行承担网贷投资责任和风险。”
此前,部分大银行在推进资金存管业务时顾虑较多,业内认为这一规定或可一定程度上打消部分银行顾虑。但这也给投资者和网贷平台提出了更高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银行存管只是解决资金流向问题,让平台触碰不到资金,但并不表示平台项目的真实性有保证,投资者需要加强甄别能力。”上述ppmoney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