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资金存管被划下监管红线 P2P或临“生死线”
网贷资金存管被划下监管红线,P2P或临“生死线”。昨日,市场传出消息称,银监会于近日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对于银行对接P2P资金存管业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记者从多家银行及P2P企业获得了证实。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存管银行必须在官方指定的网站公开披露包括网贷机构的交易规模、逾期率、不良率、客户数量等数据的报告,并提出“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在此表述下,联合存管等创新模式将面临“下架”。
记者获得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共五章26条,对于银行对接P2P资金存管业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新规突出免责 银行仍担心新理念普及难
该意见稿中第十一条(八)提到: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这对当下的“银行+第三方支付”的联合存管模式构成了挑战。
记者了解到,目前网贷资金存管模式有三种,分别为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其中,“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模式,即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推出联合存管方案,存管行开设平台存管账号,负责用户账户监管和资金存管功能,第三方支付担任技术辅佐,提供资金结算及所需的终端设备。
“第三方支付要退出网贷支付的市场,此前讨论的联合存管的折中路线,一样不可能推行。”壹宝贷总经理罗浩杰对记者表示。其认为,由于之前的监管意见稿保留了18个月的整顿期,上线银行存管正常来讲也会保留整顿期,以便于银行系统开发和平台与之的对接。
而对于投资者而言,在何处存管并不会明显影响投资体验,银行存管也不代表需要去银行开户,只需要在P2P网站开户时,同时开设一个银行弱实名账户即可。
“银行存管将加大推进力度,解除银行因为网贷行业无法可依、担心被投资人兜底的顾虑。”罗浩杰对于银行存管的推开预计得比较乐观。
但是,记者从银行方面了解到,银行对于新规下发后的P2P存管市场仍然未表现出太多的热情。
根据盈灿咨询数据显示,截至本周,与银行已完成资金存管系统对接的平台只有68家,占网贷平台总数量不到5%。多家大中型银行对此业务表现谨慎,部分银行甚至暂停了P2P资金存管业务。如民生银行称,已对接的P2P平台资金存管系统继续保留,已签订协议未上线的P2P平台则暂停对接。
多位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为P2P做资金存管,银行的声誉风险太大,特别是P2P跑路,投资者把压力都给到银行。
而此次征求意见稿为打消银行的顾虑做了安排。其中第十四条提到,“存管人(即银行,下同)不对网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委托人故意欺诈或数据发生错误导致的业务风险,由委托人承担。”第十九条规定,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公开营销宣传。第二十条要求:“存管人担任网络借贷资金的存管人,不应被视为对网络借贷交易以及其他相关行为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存管人不对网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投资人须自行承担网贷投资责任和风险。”
虽然上述规定为银行在信息准确性、增信以及最终的兑付风险上进行了“免责”,但是昨日多位银行相关人士仍表示,客户和舆论是否能普及这个新规的理念是操作的难点。
不得捆绑销售或削弱银行积极性
同时,记者注意到,意见稿如果落地,反而会削弱银行推动存管业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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