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爆票据大案:祸起“同业户”乱象 电票代理接入或暂停
今年以来,票据业务风险逐渐暴露,大案要案频发。为此,监管部门提出三年内要逐渐用电票代替纸票,并酝酿成立票交所。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从多位从事票据业务的人士处获悉,风险管理相对较好的工商银行也发生了票据风险事件,并且出事的就是电票业务。
知情人士表示,有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材料和公章,在工商银行廊坊分行开设了河南一家城商行“焦作中旅银行”的同业账户,以工行电票系统代理接入的方式开出了13亿电票。这些电票开出时,采用了多家企业作为出票人,开票行为工商银行,承兑行为焦作中旅银行。最后这些电票辗转到恒丰银行贴现。近期,恒丰银行发现问题后已经报案。
焦作中旅银行有关人士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从未开展过电票签发业务,也没有和工行合作过,是有人利用假的印鉴和假的公章,冒用我们的名义做的事。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具体的情况我们已经积极的跟监管部门汇报了。”
恒丰银行相关人士则表示:“我们也是受害者。而且电票系统很规范,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工行作为国有大行背书开出票据的真实性。这事也是我们自己主动排查时发现的问题。发现问题后,我们已在第一时间向上海警方报案,并且向监管部门逐级汇报了情况。”
截至记者截稿,工行总行方面暂未做出回应。
祸起“同业户”乱象
也有知情人士称,传工商银行廊坊分行在为“焦作中旅银行”开立同业户时,未严格进行法人面签。最终导致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材料成功开户。
也有消息称,利用虚假材料开户的人士疑为焦作中旅银行的离职员工,此前就对该行情况非常熟悉,甚至知道该行印章的暗记,因此伪造的材料和印章很逼真。不过这一消息并未得到焦作中旅银行方面确认。
关于同业结算账户,央行曾于2014年6月末下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 【2014】178号,以下简称178号文)进行了规范。
根据178号文,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境内其他银行开立的、与本银行或者第三方发生资金划转的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按照用途又分为“结算性”和“投融资性”两类。结算性账户是指用于代理现金解缴、代理支付结算等支付结算业务的账户;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是指用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买入返售、同业投资等融资和投资业务的账户。
同业账户可以“异地开立”。同时,央行要求开户银行应当提高对同业开户的审核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对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存款银行开户意愿真实性进行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提出:“执行同一银行分支机构首次开户面签制度,由开户银行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亲见存款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开户申请书和银行账户管理协议上签名确认。”
至于工商银行廊坊分行是否严格进行了法定代表人的面签,以及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情况,工行总行在截止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截稿时暂未回复。
有分析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电票业务作为未来发展的方向,可以防范纸票中的票据毁损灭失、丢失以及有人刻意伪造、变造票据等风险,但是票据出现问题很多都是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人的问题不根本解决,票据的风险漏洞很难堵住。”
该分析人士还表示:“不过最近可以预见的是,监管部门应该会对同业账户开刀了。还有一些风险事件的出现,是一些小银行管理不严,甚至把同业户给中介机构用,最终导致资金被挪走。”
电票代理接入或暂停
除了银行间“同行户”开设和管理的乱象,本案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电票系统的代理接入。
据悉,电票系统(ECDS)并不是所有银行都是直接接入的,也有的银行是通过其他大型银行代理接入的。银监会2015年的报告显示,目前仅有395家机构直连了ECDS系统,其他的上千家中小银行都是通过代理方式接入。
工行就是做代理接入业务比较多的银行之一。一则公开新闻报道显示,工行票据营业部重庆分部与区域内客户首次实现电票代理接入交易,成为工行首家成功办理此项业务的机构。工行重庆分行表示:“电票代理接入业务的开展,为工行票据营业部拓宽交易客户群、实现多元化经营创造了条件。”
前述票据从业人士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很多小型机构都更想通过大银行代理接入,因为中小型特别是区域性的银行,同业和它开展业务的时候还是有所顾虑,但是通过大行代理接入,有了大行的背书,这些小型机构的信用就提升了不少。不过出了这个事以后,有传言监管部门或将叫停电票系统代理接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