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于近日下发
新华社西安8月5日电(记者石志勇、蔺娟)记者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于近日下发,其中明确了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近、中、远期目标,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将西安市建设成为我国西北地区独具地理区域特点的海绵城市典范。
据了解,西安市的海绵城市建设将重点考虑雨水蓄积,最大限度利用雨水资源。同时将发挥城市规划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控制和引领作用,在城市各层级水系统、园林绿化、道路交通、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结合西安生态条件,突出原生态保护,因地制宜选择渗、滞、蓄、净、用、排等多重措施,科学选用下沉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透水铺装、透水路面、多功能调蓄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
西安市海绵城市将采取“示范先行,有序推进”的方式,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推行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技术。通过试点区域的经验探索和示范作用,按照建设的难易程度和城市建设计划安排,有序推进全市范围内海绵城市建设进程。
2016年西安市将选取高新区、常宁新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和洪庆新城,作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2017年,西安市各区将选取各自试点项目,重点选择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和绿地广场、市政道路、城市水系等城市公建项目开展试点工程建设。2018年年底,海绵城市建设将在全市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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