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乘风破浪 民间资本打破“玻璃门”
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中国金融业在改革发展中取得累累硕果,不仅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幅提高,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十三五”期间,我国正在加快的金融体制改革将以强劲的动力,推动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迈向新的高度。
与经济发展同步,我国金融业在改革历程中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截至2015年末,银行业资产总额194.2万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1.1倍,各项贷款余额98.1万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95%;保险业保费收入从2010年的1.3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4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也从2010年的5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2万亿元,实现翻番;125家证券公司总资产6.42万亿元、净资产1.4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7%和58%。
与此同时,我国金融市场体系也逐步完善。债券市场发行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5年末,债券市场债券托管总额达到47.9万亿元,其中,银行间市场托管额为43.9万亿元。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成长快速,到2015年末,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2827家,总市值为53.13万亿元。随着货币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黄金市场、主板市场、新三板市场、私募股权市场以及互联网金融等快速增长,一个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格局逐步完善。
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
取得初步进展
“十二五”以来,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继续稳步推进,对优化金融机构业务结构,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3月末,共有3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7家证券业金融机构以及9家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展了跨行业投资,涉及银行、证券、保险、基金、金融租赁等行业。
同时,交叉性金融产品加速发展。银行、证券、保险各行业金融机构均开展了理财或资产管理业务,联结多个金融市场和多类金融工具。以银行业为例,截至2014年末,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余额达15万亿元,信托管理资产规模13.98万亿元。交叉性金融产品的快速发展丰富和拓宽了居民、企业的投资渠道。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十三五”时期,要加大创新力度,提高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和服务水平,利率、汇率等金融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也要求金融机构改善单一业务结构,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一方面是要继续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另一方面,为有效防范跨行业、跨市场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也需要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深入研究和完善相关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审慎稳妥开展综合经营,强化金融机构的战略协同和风险管控。
利率和汇率市场化
改革步入深水区
“十二五”期间,我国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并取得了历史性进展。
回望“十二五”,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领域最核心的改革之一。2015年10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宣布“双降”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的同时,还宣布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标志着我国的利率管制已经基本放开,改革迈出了非常关键的一步,利率市场化进入新的阶段。这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在整个金融改革的历史上,都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充分体现了我国坚定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很多人认为,存款利率市场化是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步。其实,这最后一步我们是分若干小步迈出来的。”这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近日发表的《金融改革发展及其内在逻辑》一文中所谈到的。
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的同时,“十二五”期间,我国还进一步完善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按照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推进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去年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完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拓宽,市场化程度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会继续朝着市场化方向迈进,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机制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周小川日前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加德会谈时表示,未来人民币汇率制度应符合市场经济的更高要求,即汇率更加灵活,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资金流动更加自由,本外币兑换更加方便,并能为本国和外国投资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他认为,这也符合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之间更加密切联系的需要。
可以确定的是,在人民币国际化的大背景下,人民币在利率与汇率两方面的改革,仍需加快推进。而这也正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民间资本打破“玻璃门”
金融业资本实现多元化
“十二五”期间,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玻璃门”被打破。快速发展的民间资本为金融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服务小微企业、助力普惠金融的生力军。
改革开放以后,民间资本开始进入金融业,但一直被控制在较为低端、边缘的类金融部门。这种体制适应了国家对金融业的控制,但却不利于民间资本的扩张与壮大。
“十二五”时期,随着金融业改革的深入,引导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大门已经打开。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允许民间银行组建自负盈亏的民营银行,二是与国有银行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结合,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国有银行持有股份。
民间资本可以组建银行,标志着民间资本进入了金融业核心业务,国家的金融业结构也更趋合理。一方面,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解国有银行的压力,使其有条件以市场化的原则来从事存贷款业务。另一方面,它也能促进民间资本的壮大与发展,尤其是在民营银行与民营企业实现对接以后,可以更有效地支持地方上中小企业的发展。
银监会最新数据显示,股份制银行的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的占比已从2011年的38.7%提升至2016年3月末的45.9%,部分城商行已100%是民间资本持股。不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股权全部由民间资本持有,民间资本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股权占比接近九成,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股权占比超过七成。
对于中国而言,2016年将面对更加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而且,中国经济也正处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更需要加快金融改革,以更好地优化配置资源,要实现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和到2020年“两个翻番”的目标,同样需要通过金融改革,全面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不断增强金融市场功能,更好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